加拿大超级签证是加拿大移民局于2011年12月1日推出的长期签证类别,适用于加拿大永久居民、公民及处在移民申请签证审批轮候期的移民的父母和祖父母探亲访问。该签证有效期为10年,持签者可多次往返,每次入境最长可停留24个月且无需中途续签。2018年6月18日,加拿大移民部更新规定,允许持签者在每次入境时获得最长两年停留期,停留期满前可申请延期一年。申请条件包括邀请人需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并提供财务担保及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收入要求(LICO)。申请人需覆盖至少1年且保额不低于10万加元的加拿大境内医疗保险证明,并通过体检。
一、申请要求
第一,在加国境内的担保人必须达到收入方面的要求。
第二,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为期1年、最低10万元保额的私人医疗保险,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
第三,申请人不能是加拿大拒绝入境的人士,例如有犯罪纪录。
第四,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
二、材料准备清单
1. 填写完整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子女必须填写其各自的申请表格;
2. 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完整填写“家属表和教育及就业细节表”;
3. 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每人需递交两张相同的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照片。相片尺寸大小为35毫米X45毫米。每张照片后以拼音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4. 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有效;
5. 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现住址的粘性贴纸;
6. 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7. 与加拿大邀请人关系的证明(如出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信函往来证明的复印件等);
8. 一份签字的承诺为申请人的逗留访问提供财政支持的书面邀请信。
9. 邀请人居所内的人员详单;
10. 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文件的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卡、学习许可、工作许可等);
11.邀请人有能力提供所承诺财政支持的证明,须为来自于加拿大的独立第三方性质的文件、可靠且易核实。(例如但不局限于:加拿大税务总局出具的税单(NOA),显示收入情况的雇佣证明信,工资单,银行对账单,执业专业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报表或财务报表)
自入境之日起至少一年内有效的来自于加拿大保险公司的个人医疗保险的充分证明:
- 涵盖申请人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和医疗转运费用;
- 提供至少十万加元的保险;并且
-每次入加均有效,在评估官员需要时可供审查
12.申请人本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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