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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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出行每位被保险人限购此保险一份,多投无效;
2.单次旅程最长承保期间为180天,一年期保险计划中单次旅程最长承保期间为90天;
3.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0-80周岁(本手册保险费列表中注明的保费适用于0-65周岁人群,65周岁以上人员投保时需加收保险费,具体加费请咨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地分支机构或授权之代理机构),以投保申请时被保险人周岁年龄为准;
4.不承保前往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最新信息请登陆www.pingan.com/riskzone查询;
5.本产品使用条款为《平安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交通意外身故双倍给付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医疗费用补偿保险(A款)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紧急医疗救援保险(A款)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托运行李损失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旅行票证损失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旅程延误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托运行李延误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旅程缩短保险(A款)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延期逗留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旅程取消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个人责任保险条款》、《平安境外旅行附加家庭财产保险(A款)条款》。
6.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生成电子保单。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保单信息变更、注销、退保,购买后请妥善保存电子保单,以便理赔时使用。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1.本产品系列由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由中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过慧保网(www.inins.com)销售。
2.投保完成后,您可通过“我的慧保”及时查收、下载保单,也可拨打平安财险客服电话95511进行查询,或登录平安财险官网查询验真:http://insurance.pingan.com/baodanchaxun.shtml。
3.如您在投保时选择需要保险费发票,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挂号信的形式投递给您,请注意查收。
4.如您发现我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慧保网投诉电话15811567711,我们将及时为您处理。
5.经慧保网购买本产品的顾客,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内事故,可直接拨打平安财险客服电话95511报案、理赔,也可拨打慧保网客服热线4007797711,慧保网将提供全程协助理赔服务。
1.不论您身在何处,如果您需要咨询境外旅行信息资讯或需要救援公司援助,请拨打平安海外援助热线+86-10-64620122;
2.当您拨打平安海外援助热线后,请向我们的救援服务人员告知您的姓名、证件号码、保单号、保险期间、保险计划以及您所需要的服务,我们的救援服务人员将告诉您相关的理赔注意事项,并为您提供各项指定的服务。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3月21日的深圳平安保险公司,同年5月27日对外营业。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总部设在深圳。1992年6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7年1月16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司完成分业重组,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平安信托投资公司依法参股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使平安形成了以保险为主,融证券、信托、投资和海外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集团控股经营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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